殯葬改革最新消息2018的依據是什么?
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5號
殯葬改革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殯葬改革深入推進,殯葬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殯葬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殯葬事業取得較大發展。但要看到,殯葬改革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思想認識不統一、服務保障不到位、體制機制不健全、監管執法難跟進等問題還較為突出,殯葬改革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期待需求、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還有不小差距。為進一步增強殯葬改革動力,激發殯葬事業發展活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殯葬服務需求,促進殯葬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新發展理念,圍繞建設惠民、綠色、文明殯葬,以推動殯葬改革為牽引,以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為導向,以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保障,以創新殯葬管理體制機制為動力,整合資源、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深化改革,推動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更好服務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為增進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公平可及,群眾受益。把以人民為中心、滿足群眾殯葬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推進殯葬改革與完善殯葬服務供給相結合,優化殯葬資源配置,完善殯葬服務網絡,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確保實現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讓人民群眾成為殯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堅持改革,移風易俗。堅定不移推行殯葬改革,把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理念貫穿于殯葬改革全過程,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文明節儉治喪、節地生態安葬、文明低碳祭掃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破除喪葬陋俗,樹立殯葬新風尚,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殯葬行業監管。積極推進殯葬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滿足群眾多樣化殯葬服務需求。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鼓勵各地結合自身條件與特點,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不拘泥一種模式,不搞“一刀切”,在殯葬改革、殯葬服務、殯葬管理等方面,探索符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徑,形成各具特點的發展模式,培育健康發展的新樣本、新機制。
——統籌協調、綜合治理。堅持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強化民政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完善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組織有力、職責明確、協調順暢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基層群眾自治、行業協會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作用,創新監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實現政府、社會、市場優勢互補、良性互動。
(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實現火葬區殯儀館縣級行政區域全覆蓋并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要求,公益性節地生態安葬設施覆蓋到鄉鎮,逐步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遺體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格位存放、樹葬、海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達到50%以上,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持續深入推進殯葬改革
(四)統籌推進火葬土葬改革。各地要根據國家“十三五”相關規劃要求,結合實際加緊制定和完善本地區殯葬改革發展規劃。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火葬區與土葬改革區的劃分標準、劃分程序和調整周期,并按規定將劃分情況報民政部備案。在實行火葬的地區,要堅持遺體火化與骨灰處理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既要千方百計鞏固和提升火化率,又要大力推進骨灰集中節地生態安葬。對火葬區遺體違規土葬、骨灰裝棺再葬、散埋亂葬等問題,要堅持疏堵結合、依法治理,嚴禁以罰代管、放任不管。在土葬改革區,要按照規劃引導群眾實行集中安葬,倡導遺體深埋、不留墳頭或以樹代碑。
(五)大力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深入貫徹落實民政部等九部門《關于推進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加快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加大城鄉公益性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力度,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規劃選址,提供樹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樣化節地生態安葬方式,提高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群眾認可度和滿意度。加強公益性節地生態安葬設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應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新建項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價格等方面加快形成節約集約用地的激勵機制。對于經營性公墓,要嚴格限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積和墓碑高度,鼓勵使用可降解材料,不斷提高節地生態安葬比例,引導從依賴資源消耗,逐步向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轉型。
(六)積極推進殯葬移風易俗。深化喪葬習俗改革,把殯葬移風易俗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和美麗鄉村建設之中,加大推進力度。根據需要,統籌規劃和建設殯儀服務站等集中治喪場所,合理設置祭掃專門區域,引導群眾文明治喪、低碳祭掃。開展農村散埋亂葬專項治理活動,把此項活動作為加強和完善社區治理、改善農村社區環境的重要舉措進行統籌部署安排。充分發揮村(居)委會和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把治喪規范納入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廣文明現代、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和治喪模式。深入挖掘闡釋清明節等傳統節日蘊含的教育資源,充分依托殯葬服務紀念設施,建設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優秀殯葬文化傳承平臺,弘揚尊重生命、孝老敬親、厚養薄葬、慎終追遠、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現代殯葬新理念新風尚。
三、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
(七)優化殯葬服務資源布局。各地要立足當地群眾殯葬服務需求,著眼長遠發展,加緊制定和完善本區域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布局規劃。規劃時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重點完善設施空白地區規劃,調整優化基礎薄弱或服務飽和地區殯葬資源結構,確保殯葬設施種類、數量、服務規模與當地群眾殯葬服務需求相匹配、與殯葬改革推行相適應,并嚴格依照規劃審批殯葬設施,做好殯葬項目“鄰避”問題防范與化解工作。特別是實行火葬的地區,必須把建設火化設施和骨灰安葬設施作為首要條件納入工作規劃,明確推進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同時,根據需要,及時更新改造現有火化設施設備,重點對已達危房標準、設施陳舊的縣(市、區)殯儀館實施改擴建,對已達到強制報廢年限或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火化設備進行更新改造。
(八)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各地要制定基本殯葬服務清單,把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項目納入清單范圍,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需求狀況進行動態調整。要堅持基本殯葬服務公益性,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基本殯葬服務收費管理,并為城鄉困難群眾以減免費用或補貼方式提供基本殯葬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政策惠及對象擴展到轄區所有居民,逐步實現基本殯葬服務的普惠性、均等化。對履行基本殯葬服務職能的殯儀館、火葬場、公益性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要落實政府投入和稅費減免配套優惠政策,確保持續穩定地提供基本殯葬服務。
(九)豐富和完善殯葬服務供給。妥善處理基本殯葬服務與非基本殯葬服務的關系,保障和改善基本殯葬服務,豐富和拓展非基本殯葬服務,滿足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殯葬服務需求。堅持殯葬服務事業單位提供基本殯葬服務的主導地位,改革體制機制,改善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對于能由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或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推動殯葬服務供給主體和供給方式多元化。依法完善遺體接運、遺體殮殯、遺體殯儀等直接接觸遺體的殯儀服務事項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引導各類主體規范提供服務。創新殯葬服務與“互聯網 ”融合發展的新途徑、新模式、新業態,為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殯葬服務。
其實主要還是針對在生活當中經營殯葬服務的機構,在國家的監管體制之下使我國的殯葬事業朝著比較健康的方面去發展,對于殯葬事業當然要結合當地的一些殯葬時候的民俗風情,所以具體的狀況也是因地制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