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9部門聯合發文部署
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解決近年來殯葬領域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民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國范圍部署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合力整治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準墓穴、天價墓、活人墓,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強化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和喪葬用品市場監管,遏制公墓企業暴利行為,整肅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責任,推動建立殯葬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
《方案》提出,整治重點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設運營和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銷售中兩個方面10種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骨灰塔陵園、地宮等);二是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三是未經批準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六是違反價格管理規定,按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七是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八是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九是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十是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此外,所有殯儀館、殯儀服務站(中心)、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均納入此次專項整治范圍。
《方案》也明確了工作步驟和進度安排。6月下旬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各地要向社會公布整治方案、投訴舉報電話。7月至9月上中旬全面自查,扎實整改。9月中下旬開展督查,調研評估。9月底前總結報告,完善制度。
《方案》對如何組織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建立由黨委和政府領導掛帥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或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二是明確職責,加強部門協作配合。按照明確的部門職責,要推動各部門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三是綜合施策,確保專項整治效果。要善于調動多個部門、運用多種手段綜合施策,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解決實際問題。四是深化整改,推動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圍繞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持續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建立健全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五是加強宣傳,積極引導輿論。要加強政策解讀及輿論引導,主動、適時發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活動期間,民政部等部門成立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社會事務司,舉報投訴電話為010-58123044/63706770(工作日時間為08:00-17:00,節假日、周末等時間可將投訴舉報內容發電子郵箱:binzangchu@163.com),有專人負責整理并按職責移交線索。同時,建立專項整治行動定期通報制度,遇有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推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就9部門
聯合印發《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
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近日,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等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各地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認真組織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為幫助社會各界參與支持這項工作,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就《方案》相關情況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溝通說明。
問:開展這次專項整治要達到什么目標,《方案》明確了哪些基本原則?
答:《方案》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針對殯葬領域媒體報道和公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出開展專項整治的任務要求,目的是要通過集中整治和系統治理,達到落實監管執法責任、遏制公墓企業暴利、整肅殯葬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工作目標。為順利推進整治工作,達到預期效果,《方案》提出,要遵循三項基本原則。一是加強領導,壓實責任。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確保統一部署、合力推動、責任共擔。二是積極穩妥,依法依規。針對殯葬活動的特殊性、敏感性,《方案》強調既要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也要講究方式方法,避免簡單粗暴,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大局。三是懲防并舉,標本兼治。強調要將當前與長遠、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既要集中整治、嚴格執法,形成威懾;又要從法規制度、監管執法、服務保障、行業自律等方面綜合施策,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問:這次專項整治突出哪些重點問題?
答:這次專項整治主要聚焦殯葬領域群眾反映最強烈、媒體曝光最集中的突出問題,力求突出重點、精準發力、見到成效,并通過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治理,帶動整個行業規范有序、良性運轉。整治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設運營方面及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喪葬用品銷售方面,共兩大類、10種具體情形。其中:
公墓建設運營方面,主要包括8種違法違規情形:一是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公墓設施,這里的公墓設施包括所有安葬(放)骨灰或安葬遺體的公墓、骨灰塔陵園、地宮等;二是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主要指未按照公墓建設用地的管理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等情況;三是未經批準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主要指已經審批的公墓在建設過程中,擅自修改已批準的規劃及擴大用地面積;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預租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并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出租墓穴、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這里的超規定面積是指超出國家規定的骨灰單人或雙人合葬墓不超過1平米、遺體單人和雙人合葬墓分別不超過4平米和6平米的情況,地方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六是違反價格管理規定,對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七是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出租墓穴,從事營利活動;八是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和喪葬用品銷售方面,主要包括2種違法違規情形:一是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主要指殯葬經營者在提供服務或商品中,違反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采取欺詐、強迫等不正當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二是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主要指以暴力、要挾、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控制和壟斷某一區域的某一項或多項殯葬服務或喪葬用品交易,欺壓同行,強買強賣,排除或限制競爭等行為。
此外,《方案》還明確將全國所有的殯儀館、殯儀服務站(中心)、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等所有涉及殯葬服務和中介服務、銷售喪葬用品的設施場所,全部納入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各地還可根據實際進一步細化需要整治的重點問題。
問:專項整治步驟和進度是怎么安排的?
答:此次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制定方案,動員部署,時間是今年6月下旬。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方案,部署啟動專項整治行動,并向社會公布整治方案、投訴舉報電話。第二階段是全面自查,扎實整改,時間是7月至9月上中旬。要求各地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相關部門對所屬機構圍繞突出問題開展自查,摸清底數,建立整治臺賬,逐一整改落實。我們設計了自查檢查表,共涉及11個方面43項內容,并開發了填報軟件,請各地認真對照檢查、如實填寫、按時上報。第三階段是開展督查,調研評估,時間是9月中下旬。民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評估。同時,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加強對本地區整治情況的考核,并根據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復核。第四階段是總結報告,完善制度,時間是9月底前。要求各地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查遺補缺,健全長效機制。同時,民政部等部門將對全國情況進行總結,并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問: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提出了哪些措施要求?
答:《方案》從五個方面對開展專項整治提出措施保障要求。在組織領導方面,要求各地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建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或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加強組織保障,并調動基層組織力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在落實部門職責方面,對聯合發文的9個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推動各部門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在綜合施策方面,針對殯葬管理特別是公墓管理線長面廣的特點,強調要部門協同、行業自律、多點發力、多手段運用,完善涉及各環節、覆蓋全過程的常態化監管。在建立長效機制方面,要求針對漏洞和薄弱環節,完善相關法規制度,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在宣傳引導方面,要求各地加強相關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有效引導輿論,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氛圍。